福建省代理记帐行业协会
  • 首页
  • 协会概况
    • 协会介绍
    • 协会章程
    • 组织架构
  • 协会动态
    • 协会头条
    • 协会党建
    • 会员企业
    • 协会慈善
  • 会员风采
  • 通讯录
  • 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协会概况
    协会介绍 协会章程 组织架构
  • 协会动态
    协会头条 协会党建 会员企业 协会慈善
  • 会员风采
  • 通讯录
  • 联系我们
协会头条
Comprehensive report
首页> 协会动态> 协会头条>
  • 协会头条
  • 协会党建
  • 会员企业
  • 协会慈善
20 2024-05
重点!国家正式官宣“八部门共同治税”,企业财税合规势在必行!
2024年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召开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总结2023年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研究部署2024年的重点任务。一、2024年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重点领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8日官方新闻披露,2024年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将聚焦六个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利用骗取出口退税,以虚开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财政返还和政府补贴,利用空壳公司暴力虚开、异地虚开、变票虚开等严重涉税犯罪。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一)三个传统违法犯罪高发领域将持续受到高压监管一是继续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根据2023年最高检的披露,主要集中在“打击利用买单配票、循环出口、低值高报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挽回的出口退税损失激增也反映了这一情况。2024年,骗税行为依然是重点打击对象,与外贸出口相关的外贸公司、供货公司依然须加强合规建设。二是继续打击以虚开行为骗取留抵退税行为。骗取留抵退税是2022年联合打击的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随着留抵退税机制的制度化,此类行为
10 2024-04
榜样财税代理机构培养计划福州座谈会圆满落幕,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3月31日下午,由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财税托管专业委员和福建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共同发起的“榜样财税代理机构培养计划(福州)座谈会”正式拉开帷幕,参会嘉宾:福建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张炳煌,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副秘书长郑惠文、《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社社长、主编李鸿、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军。福建省第一批参与编写代账行业标准评定的企业代表:快点办商务、嘉瑞税务、宏兴财税、智会算财税、金普盾财税、百望云科技、税智财务、格展财务、诚德财税、齐业管家财税、恒友财务、冠通财税、商龙税务、航天信息科技、精账司财税、润闽商务、赫步财务、君和立远财税、益企帮科技、鹏程旭升财税等20家财税代理机构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财税代理行业的未来发展。   会议开始,由福建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创始会长彭丽,简单向各位嘉宾介绍了福建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近年来的发展,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协会的实力和影响力,也让我们感受到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累累硕果。   接下来,福建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张炳煌,先从福建省代理记账行业的宏观
13 2024-03
纳税信用小课堂(第一期):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专题
(来源:福州税务)联系我们地址:福州台江区祥坂路阳光城时代广场1106电话:15959010959网址:www.fjbia.org.cn邮箱:fubia_admin@163.com◆  ◆  ◆  ◆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13 2024-03
【温馨提醒】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请注意! 3月31日前需报送这两项报告!
点击上方“蓝字”,轻松关注我们尊敬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相关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及《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逾期报送、未报送或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将会影响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为帮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准确报送信息,小编整理了报送要求及报送路径,快收好这份操作指南吧!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一)谁要报?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二)怎么报?方式一: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进行填报。方式二:若您是全国统一
22 2024-01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1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根据2019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提高税法遵从度,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实行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相结合方式。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记录实行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方式。 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全国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工作。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所辖地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建立与财政、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代理记账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制度和信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24
  • 25
  • »
福建省代理记帐行业协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会员风采 通讯录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500000049 Copyright 2005-2023 www.fjbia.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4018320号-1 版权所有 福建省代理记帐协会 本公司保留所有权利 联系电话:15959010959 地址:福州台江区祥坂路阳光城时代广场1106(苏宁广场后面)  邮箱: 3211757807@qq.com.cn 
协会官方小程序
协会官方公众号
代理记账官方公众号
代理记账官方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